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Part 01 -
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
资助方式: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解决部分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支付。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
资助方式:
学生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注:借款学生同一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范围:
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资助方式:
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申请,补助新生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 Part 02 -
范围: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方式:
每生每年8000元,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范围: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方式:
每生每年5000元
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方式:
每生每年3300元(平均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如果收到助学金、贷款、中奖、刷单、退款、理财等内容的短信、电话、微信等,请不要轻信,及时向老师、家长咨询沟通。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